2008奥林匹克美术大会
奥林匹克数码艺术大展
作品征集启事
2008奥林匹克美术大会是一次以艺术的形式,弘扬奥林匹克精神,构建东西方文化交流舞台的
国家级、国际性重大文化活动。大会已列入
中国文化部2008奥运重大文化活动和北京2008奥林匹克文化节。
作为2008奥林匹克美术大会重要项目,奥林匹克数码艺术大展(以下简称大展)是奥林匹克历史上首次设立的数码艺术活动。大展旨在通过艺术、体育、技术的交融,以数码艺术为载体,诠释奥林匹克精神,传播“科技奥运、人文奥运”理念。
一、组织机构:
主办单位:国际奥委会、中国奥委会、上海市人民政府(拟定)
支持单位:中国文化部、北京奥组委、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、中国国家博物馆、中国国家画院、中国艺术研究院、中国驻外使领馆
统筹策划:中国文化艺术发展促进会、北京奥林匹克文化促进会、中国艺术教育促进会数码艺术教育委员会
协办单位:各承办城市人民政府、相关媒体、上海上大昊海数码艺术发展有限公司
承办单位:2008奥林匹克美术大会数码艺术委员会、上海大学数码艺术学院
二、 大展主题
体育与奥林匹克主义
中国•世界
数码跨越时空 艺术炫亮生活
三、 展览与论坛
网络展示
各承办城市同步现场展示与相关活动
城市广场文化活动
北京国际展览中心优秀作品展
优秀作品巡展
国际数码艺术高峰论坛
四、征集对象
热爱奥林匹克,认同本次大展章程的自然人、法人和其他组织。
五、作品内容
1、数码影视动漫类:
动画片、动画静帧画、卡通
漫画、网络游戏、数码影视短片、数码摄影、数码原创画、彩信等
2、数码艺术设计类:空间设计、平面设计、多媒体艺术、玩具设计、产品造型设计等
3、数码原创音乐类:原创数码音乐作品、流行乐曲、手机音乐(彩铃)等
注:大展将同期举办国际数码艺术高峰论坛,征集相关论文(具体事宜请查询大展官方网站)。
六、作品要求
1、参赛作品应充分体现奥林匹克精神,以数码艺术与技术形式完成。
2、参赛作品必须是2004年1月1日以后,由参赛者原创并拥有版权的艺术作品。
3、参展作品具体要求请参见大展官方网站。
七、作品提交
1、参赛者须在大展官方网站按要求填写、提交参赛表格及相关文件,并上传作品。
2、每位参赛者的作品不超过3件,1件作品只能参加1个类别的比赛。
3、特殊参赛作品亦可用特快专递、挂号信等形式送达大展作品征集办公室。
4、截稿日期:2008年6月23日(以参赛者当地时间为准)。
八、评审与奖励
大赛评奖设大众评审和专家评审两种形式。在收到参赛作品后,通过大展评委会初评,确认入选作品并在大展官方网站展出。
1、评审方式:
1)大众评审:大众通过网络、手机等形式对大展官方网站展出的入选作品进行评选,作品得票情况将在该网站实时显示,以2008年8月8日24时最终得票数排序为评奖依据。
2)专家评审:由大展评委会组成影视动漫、设计、音乐三个评审组,分初审、复审、终审三个阶段进行评审。
2、奖项设置
大展按照评审类别分别设置奖项。
1)专家评审类:大展特设评委会大奖1名,奖金人民币20万元;3个类别分设金奖1名,各奖人民币5万元;银奖3名,各奖人民币2万元;铜奖5名,各奖人民币5千元;优秀奖30名,各奖人民币1千元。另设大学生艺术专项比赛新人奖6名,各奖人民币5千元。以上奖项还将分别颁发大展奖章和证书。
2)大众评审类:3个类别各设优秀奖100名,其余为入围奖。分别颁发大展奖章、证书和奖品。
3)大展委员会奖:虚拟火炬传递优秀组织奖、作品征集优秀组织奖、数码艺术教育特别贡献奖及国际数码艺术高峰论坛优秀论文奖等。
3、获奖名单将在大展官方网站上公布,以示表彰。
九、有关说明
1、知识产权:大展委员会充分尊重参赛者的参赛方案,凡入选作品均颁发相关证书。有关知识产权及版权等说明请参见大展官方网站上的参赛表格。
2、大展不收取参赛作品报名费和专家评审费。
3、评委会由国内外资深专家组成,为保证大赛公平、公正,专家名单将在作品评审结束后公布。
4、凡报名参赛者,视已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内容。
5、本启事最终解释权归大展委员会。
大展征集办公室地址:中国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20号
上海大学数码艺术学院A楼
邮编:201800
电话:86-21-69981203/69980336/69982541/69982310
传真:86-21-69981203/69982310
咨询信箱:
2008gsy@gmail.com官方网址:
www.g-s-y.cn 2008奥林匹克美术大会数码艺术委员会
2008年1月20日
2008奥林匹克美术大会
奥林匹克数码艺术大展
作品征集细则
一、数码影视动漫类
1、动画片:须配备中/英文字幕;配以txt格式的中(英)文文档辅以说明,刻录光盘;作品格式为avi或DVD,最低清晰度要求为720*480;作品截图3-5张,以jpg格式提交,并注明作品长度,每个动态作品前后务必有10秒彩条和10秒黑场。
2、动画静帧画、卡通漫画:参赛作品为jpg格式,A4幅面以上,分辨率300dpi或以上。
3、网络游戏:
1)Flash 游戏:提交完整的Flash 游戏作品,须有游戏说明及操作提示,游戏互动性、逻辑性部分基于Action Script实现,提交的Flash文件应包含源文件(swf格式)以及作品说明,文件尺寸、大小、帧数不限。设计说明要能反映游戏制作的步骤以及设计思路。
2)手机游戏制作:提交作品为可实际运行的手机游戏作品及相关文档。须提交手机安装程序、jpg格式游戏截图2幅。还须提交手机游戏程序、有关运行平台、安装方法及游戏背景、玩法说明等的说明文档。
3)PC游戏综合制作(游戏demo):须提交可执行的程序文件或安装程序、jpg格式游戏截图2幅;所有作品一律提交电子版加说明文档(游戏设计思路和游戏故事背景等),并刻录成光盘。
4)数码影视短片:使用数字设备进行前期拍摄及后期剪辑、特效制作的数码影视短片,时间长度25分钟以内;10%以上数码特效(合成动画等);要求PAL制DVD格式光盘及wmv格式数据光盘;
广告片要求使用数字设备进行前期拍摄及后期剪辑、特效的数码影视短片,时间长度60秒以内;30%以上数码特效(合成动画等);要求pal制DVD格式光盘或wmv格式数据光盘一张。
5)数码摄影作品:要求使用数字摄影设备拍摄的
照片经过数码暗房处理,jpg格式,A4幅面以上,分辨率300dpi或以上。
6)数码画:以数码技术完成的绘画作品。jpg格式,A4幅面以上,分辨率300dpi或以上。
二、数码艺术设计类
1、多媒体艺术:avi格式视频文件,时间长度10分钟以内;网页设计(四幅jpg格式网页截图及网址);网络广告设计(swf格式);电脑界面与图标设计(jpg格式及flash格式);手机界面设计与图标设计(jpg格式及swf格式);交互性演示数码媒体设计艺术作品(ppt格式、swf格式及Director文件)。
2、设计类:可从不同角度以静态画面展示作品,根据需要可再采用动画格式展示作品。静态作品为jpg格式,A4幅面以上,分辨率300dpi或以上。
注:所有静态作品请另提交一份72dpi的jpg文件。
三、数码原创音乐类
纯数码技术制作(midi)的原创音乐作品,也可以在其中适当使用常规乐器及人声。手机音乐长度为5秒钟至1分钟,其他长度为1分钟至10分钟。
注:所有参赛作品不能为rar等任何压缩格式;静态作品请另提交一份72dpi的jpg文件;如网上传输作品有困难,请将作品刻录成相应格式的光盘,用特快专递、挂号信等形式送达大赛作品征集办公室。
大展征集办公室地址:中国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20号
上海大学数码艺术学院A楼
邮编:201800
电话:86-21-69981203/69980336/69982541/69982310
传真:86-21-69981203/699823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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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ww.g-s-y.cn 2008奥林匹克美术大会数码艺术委员会
2008年1月20日